我想是时候改变一下自己的文风了。不是说彻底抛弃以前的风格,但我确实想尝试另外的、不同的写作方式。我对马尔克斯式的语言感到厌倦,况且我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达到他的高度。

马尔克斯的文字像是一大团纠缠的繁茂花丛,还带有南美的森林中腐败的潮气,却又散发着怪诞又迷人使人难以自拔的色彩,读着读着就会陷进去,迷失于语言的迷宫中,却又发现在杂乱之下藏着清晰的脉络。

托尔金的文字带有古时的火焰,能重新点燃逐渐冷漠的世界。他的文字是真正的史诗的曲调。

雨果的文字既简洁又啰嗦,干净准确,不经意间就已直击灵魂。

……

啊,我厌倦了。我想试试极简主义的写法。简单地陈述一个故事而不加以过多的修辞或隐喻。

那样一定很有趣。

诚实来说,我从来不是一个好的说书人,我不会讲故事,但我想讲,非常想把我心中产生的故事告诉其他人。那能怎么办呢——也只好硬着头皮讲下去了。

同时奢望有一天,彼豆会降临于我的文字间。

2017-08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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